金鐘罩三鶯 阿美青年守護家園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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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洲部落青年洪興國(Kilang)因三年前聲援三鶯部落抗拆遷行動,遭檢方依妨礙公務罪起訴,22日上午十點於高等法院刑事庭二審開庭,法官宣布全案維持初審的無罪判決,還給Kilang與三鶯部落一個最基本的公道。

北縣三鶯部落、溪洲部落族人以及聲援團體等,22日上午冒雨集結於台灣高等法院門口,除了聲援2008年2月於三鶯拆除行動中遭檢方起訴的阿美族溪洲青年興國,也抗議政府與司法聯手對台灣原住民生存權、居住權等基本人權的暴力迫害。要求政府應該重視河岸部落的生存權,而不是一味的拆除與壓迫!

2008年2月,台北縣政府無情拆除三鶯部落,原住民歌手胡德夫、溪洲部落青年Kilang、Kaing lipay、以及多位大學生到場聲援,捍衛家園的三鶯族人及聲援人士最終不敵上百警力與怪手機具。然而,事後檢察官卻濫用國家公器起訴兩位部落青年妨礙公務罪。全案雖在今年四月由地方法院宣判無罪,但檢察官卻執迷不悟,仍然對溪洲青年Kilang再次提起上訴。

地院法官勘驗警方蒐證錄影後,未發現被告主動拉扯員警,認為犯罪事證無法判斷,判決無罪,但同年十月初檢察官即針對Kilang再提上訴。上訴的高院檢察官認為,三鶯部落是違建,警察機關來處理群眾事件時,完全不須向民眾解釋為何而來,即可強行執行公務。證人之一的警察也說詞反覆,甚至不能確定推人者就是Kilang 本人,遑論Kilang 妨礙公務之說法,但檢察官卻執意上訴。

三鶯部落族人表示,Kilang在拆除當天不但被警方毆打,事後還遭檢方恣意濫訴,所以嚴重懷疑檢察利用職權,意圖以上訴杯葛河岸部落抗爭及團結。族人與聲援團體強調,無論Kilang二審被判有罪還是無罪,政府先以保護河岸景觀為由拆除原住民家園,再控以原住民妨礙公務的刑罰手段,不僅嚴重侵害原民居住權,更成為迫害原民人權的事實。

事實上,拆除當天除了Kilang,還有多名原住民學生被警察拉扯架走,除了造成一名學生鎖骨骨折,甚至還有一位當場痛風發作的三鶯部落老人家遭警方強押上警備車。三鶯族人激動控訴:「老人家走路都成問題,如何有能力阻擋?」但仍被縣警局移送,遭控妨礙公務之罪。族人不解,為何號稱民主國家的台灣,政府會如此無理、如此霸道、如此暴力?

以《看見天堂》入圍金鐘獎迷你劇集女配角獎的三鶯部落族人潘金花(巴奈)表示,原住民本來就生長在這塊土地,有自然權、居住權、生存權。潘金花質疑,政府動用國家資源來拆除三鶯部落是政府不對,而阿美族小孩來關注自己族人卻被警察打然後抓走,到底犯了什麼法?

現任台北縣長周錫瑋雖然動用極優勢警力拆除三鶯部落,但事後曾多次公開承認拆除三鶯的作法不妥,更不該用暴力方式強制拆除三鶯、溪洲等河岸部落。三鶯族人也藉機向爭取新北市長大位的兩位候選人喊話,呼籲曾在桃園縣長任內暴力拆除大溪撒烏瓦知部落的朱立倫先生,以及其對手蔡英文女士,請勿再重蹈過去覆轍,以為拆除之後就會解決問題,如此,只是一次又一次的迫害都市原住民族,讓我們在自己的土地上流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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