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罩三鶯 阿美青年守護家園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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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洲部落青年洪興國(Kilang)因三年前聲援三鶯部落抗拆遷行動,遭檢方依妨礙公務罪起訴,22日上午十點於高等法院刑事庭二審開庭,法官宣布全案維持初審的無罪判決,還給Kilang與三鶯部落一個最基本的公道。

北縣三鶯部落、溪洲部落族人以及聲援團體等,22日上午冒雨集結於台灣高等法院門口,除了聲援2008年2月於三鶯拆除行動中遭檢方起訴的阿美族溪洲青年興國,也抗議政府與司法聯手對台灣原住民生存權、居住權等基本人權的暴力迫害。要求政府應該重視河岸部落的生存權,而不是一味的拆除與壓迫!

2008年2月,台北縣政府無情拆除三鶯部落,原住民歌手胡德夫、溪洲部落青年Kilang、Kaing lipay、以及多位大學生到場聲援,捍衛家園的三鶯族人及聲援人士最終不敵上百警力與怪手機具。然而,事後檢察官卻濫用國家公器起訴兩位部落青年妨礙公務罪。全案雖在今年四月由地方法院宣判無罪,但檢察官卻執迷不悟,仍然對溪洲青年Kilang再次提起上訴。

地院法官勘驗警方蒐證錄影後,未發現被告主動拉扯員警,認為犯罪事證無法判斷,判決無罪,但同年十月初檢察官即針對Kilang再提上訴。上訴的高院檢察官認為,三鶯部落是違建,警察機關來處理群眾事件時,完全不須向民眾解釋為何而來,即可強行執行公務。證人之一的警察也說詞反覆,甚至不能確定推人者就是Kilang 本人,遑論Kilang 妨礙公務之說法,但檢察官卻執意上訴。

三鶯部落族人表示,Kilang在拆除當天不但被警方毆打,事後還遭檢方恣意濫訴,所以嚴重懷疑檢察利用職權,意圖以上訴杯葛河岸部落抗爭及團結。族人與聲援團體強調,無論Kilang二審被判有罪還是無罪,政府先以保護河岸景觀為由拆除原住民家園,再控以原住民妨礙公務的刑罰手段,不僅嚴重侵害原民居住權,更成為迫害原民人權的事實。

事實上,拆除當天除了Kilang,還有多名原住民學生被警察拉扯架走,除了造成一名學生鎖骨骨折,甚至還有一位當場痛風發作的三鶯部落老人家遭警方強押上警備車。三鶯族人激動控訴:「老人家走路都成問題,如何有能力阻擋?」但仍被縣警局移送,遭控妨礙公務之罪。族人不解,為何號稱民主國家的台灣,政府會如此無理、如此霸道、如此暴力?

以《看見天堂》入圍金鐘獎迷你劇集女配角獎的三鶯部落族人潘金花(巴奈)表示,原住民本來就生長在這塊土地,有自然權、居住權、生存權。潘金花質疑,政府動用國家資源來拆除三鶯部落是政府不對,而阿美族小孩來關注自己族人卻被警察打然後抓走,到底犯了什麼法?

現任台北縣長周錫瑋雖然動用極優勢警力拆除三鶯部落,但事後曾多次公開承認拆除三鶯的作法不妥,更不該用暴力方式強制拆除三鶯、溪洲等河岸部落。三鶯族人也藉機向爭取新北市長大位的兩位候選人喊話,呼籲曾在桃園縣長任內暴力拆除大溪撒烏瓦知部落的朱立倫先生,以及其對手蔡英文女士,請勿再重蹈過去覆轍,以為拆除之後就會解決問題,如此,只是一次又一次的迫害都市原住民族,讓我們在自己的土地上流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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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鶯部落 看見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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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聲援三鶯遭起訴 人權再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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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宜霖台北報導】2008年2月溪洲部落族人洪興國在三鶯部落強制拆除時前往聲援,遭控妨礙公務案開庭,引發國家暴力侵害人權的爭議,一審無罪,檢察官上訴,2010年國慶日前開庭審理,預計10月22日在高等法院二審宣判。

犯罪事證不足
2008年2月,台北縣政府水利局跟警方連續拆除三鶯部落3次。2月29日拆除當天,三鶯部落長老、原住民歌手胡德夫、阿美族該映.犁百及溪洲部落洪興國、原住民學生們聲援三鶯部落族人,被依妨害公務罪送辦起訴。2010年4月法官勘驗警方蒐證錄影光碟,沒有明顯主動拉扯員警,認為犯罪事證不足而判決該映.犁百、洪興國無罪,但2010年10月初檢察官持續上訴。

洪興國法庭答辯提到,他被警察壓制住,沒有任何動作,現場情況都不知道就被警察押走,他剛到現場,只是詢問狀況,一位警察就一拳打過來,接著一群警察衝過來打他,壓倒在地。

上訴的高院檢察官認為,三鶯部落是個違規建物,警察機關來處理群眾事件,完全不須向警察詢問、了解發生什麼事。法官表示,有一位警察支吾其詞,甚至不曉得對方是不是洪興國,無法肯定洪興國有推警方,警察前面說肯定,後面說不確定。

洪興國表示,他當時被攻擊,卻反被認為推倒警察,他完全沒有動手,他請警察提出證據,他認為警察執行公務的動作過大,直接一拳打過來,他質疑如果執行公務就為何可以如此粗暴打人。

保護家園何罪之有
入圍金鐘獎迷你劇集《看見天堂》女配角的三鶯部落潘金花(巴奈)表示,原住民本來就生長在這塊土地,有權利居住,有自然權、居住權、生存權。潘金花認為,2008年2月政府動用國家資源來拆三鶯部落,溪洲部落洪興國來關注,阿美族小孩幫助自己的族人卻被打。潘金花質疑,政府來拆族人房子,是政府不對,溪洲部落洪興國被認為犯法,到底犯了什麼法?

該映.犁百表示,當時三鶯遭拆除,原住民年輕人站在老人家前面,讓老人家好好地說話,一大群警察拿著警棍、盾牌衝進來,記者及族人被壓在地上,有些族人就被架到車上。法庭曾問該映.犁百有無罪,她回答:「我是保護部落,我沒有罪。」

該映.犁百說,洪興國是溪洲部落族人,實踐祖先對阿美族青年的要求,就是保護部落,如果洪興國被判有罪,代表政府認為保護部落是錯誤的。該映.犁百指出,三鶯事件凸顯警察暴力,尤其當時警察搞不清楚狀況,就亂打溪洲部落洪興國。

洪興國表示,他一直掛念三鶯部落阿美族的老人家,飛車趕去現場,場面很亂,他車停在怪手旁,見有些學生被警察拉,警察很不客氣,有位女學生被弄傷,但卻被縣政府發新聞稿開記者會說是群眾拉來拉去,因而傷及學生。

執法過當引各方關注
洪興國說,台灣說是民主國家,為何如此無理,如此霸道,如此暴力?洪興國也是受害者,他當時見到原住民女孩子被拉著、架著,他只問警察說可否不要架著人,剛說完,一個警察卻一拳往他臉上打下來,之後一群人圍毆他。

警察架他上警車,到警局的原住民學生至少也有7、8個,還有一個三鶯部落的老人家痛風發作。洪興國質疑,老人家走路都成問題,如何能有阻擋的能力?但還是被縣政府安了妨礙公務的罪名,這就是所謂的文明國家、民主社會嗎?

此事已引起人權及原住民族團體關注,相關事件發展可上都市原住民部落格查詢(http://shijou.blogspot.com/)。


三鶯部落拆遷故事
2月18日的早上,卡造來找我一起去三鶯部落,說部落的人打電話給他,有挖土機及縣政府的人。我們才剛到三鶯,就看到挖土機正在拆除房子,我心中一直想著我該如何幫助這些族人,也難過自己不懂如何處理。

迫拆那天,在三峽交通隊,有一個女孩子在我筆記本中,寫了幾行字,我看了有點感慨。她所寫的我記得是:

我們還能做什麼?

怪手來了,最後是誰也走不了。

單一的力量?如何阻擋。

陪伴我們成長的家園,在無力的衝撞之後,家仍然要面對怪手無情的拆除。

衣服破了?可以再買。

房子倒了?可以再蓋。

但心裡的傷卻永遠無法撫平。

這是最最遙遠的路程?卻見不到法令和原住民行政團隊的關心協助。

我們僅以個人的衝撞去控制縣政府無情的政策。

不是誰死了或誰受傷了,就能解決這些問題。

不是用肉體面對警棍和盾牌就能處理整體的都市原住民的議題。

我們還能做什麼,除了無力受傷,還能怎麼做?

三鶯部落他們當時為何、如何會在那裡居住,年輕人到鬧區闖他們的天地,許許多多的故事。但連同這次拆遷總共拆了11次,前幾次他們忍著傷心難過,讓縣政府拆除,他們有著毅力,拆了再蓋,政府說,為了他們的安全,為了不讓他們受到淹水危害。

但老人家們說他們住了3、40年從未有淹過水,難道我們原住民要一個小小的角落群居都沒有權力嗎?自給自足,有什麼不對嗎?

這些阿美族的族人,為了生存,為了讓小孩子能有更好的生活、學知識,所以從原鄉來到了都市,卻因為在都市中,租房子、水電瓦斯都要花費,於是在偶然的一次玩水時,驚覺到好像回到原來的家鄉。

因為在阿美族的文化中,水是非常重要的,族人靠溪水、河水、海水而居,食物是水中來,在這個冷漠的都市中,跟人打拚,如果在回到家,宛如原鄉般,那種平淡、幸福的感受,就像父母親在身旁安慰著自己,那種鼓勵與安慰是多麼喜樂。

就這樣三鶯的族人,在那裡一批批的進住,一直到現在30多年了,就問縣政府有沒有親身體驗那土地的愛,溪水的鼓勵,與族人的安慰。如同我所訴說的,阿美族這個生活文化傳統領域、生活習慣,長輩們所傳授教育皆離不開河、溪與大海,亙古流傳下來,老人家給我們的智慧,不輸一些專家學者。

政府所謂為族人好,如同這次三鶯事件,溪洲部落因為對面要建造千米河岸景觀的美河市,再加上縣府的「大碧潭再造計畫」,只因為對面住戶,遠望對面有個溪洲部落不美觀,就要我們這麼多族人搬離,做公園,何謂?稱我們是原住民,那就是原來居住的人,只不過要求一個都市小角落群居,也強制、脅迫離開,何謂?

2008-11-13╱台灣立報╱第11版╱原民╱■Kilang(台北縣新店溪洲部落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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