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國宅問題多 三鶯部落卻又遭拆遷

No Comment - Post a comment

破觀點

文/郭安家

周錫瑋又一次拆窮人的房子,這次不以拼捷運之名,而是水利法78條、92之三、93之四。2月18日上午10點,縣府水利局、工程人員、警察大隊人馬來到三鶯橋下行水區阿美族部落,原本應該拆除無人居住的木造卻「順便」拆了一間尚未搬去新安置國宅的林太太,親眼見到家園被拆族人激憤落淚並引發衝突。稍後來到現場的原住民立委陳瑩與立委林正二介入後,拆遷大隊才暫時離開但並未告知下次拆遷日期。

縣府沒有正式拆遷計畫與正式水利報告,僅2月14日行拆遷公告,限期三天內自行拆除家園否則房舍將視為廢棄物並開罰六十萬至三百萬元。2月15日溪州部落與三鶯橋下部落族15到20人緊急前往縣政府陳情,希望不要拆掉位於行水區的房舍,原民會主秘楊正斌將族人請到會議室談判。

三鶯部落的問題並非「政府蓋新大樓,行水區族人不願搬」的簡單邏輯,因為能搬去新國宅的族人必須具有90年以前登記門牌的資格,並且是低收入戶;在三鶯部落至少有十戶不符合這資格。新國宅住宿費用過高,依房間大小加上停車費、水電費,一戶一個月必須多支付四千到一萬不等,這對以打零工維生的阿美族人是沉重負擔。

失敗的安置國宅政策有以下三種問題,搬進去的經濟壓力變大、有人想搬卻搬不進去、不想搬的卻被威脅要搬。三鶯頭目林阿則龍說,當初他們只有拿立面圖給我們看,我們從來不知道國宅長什麼樣;而且說明會我有問他(原民局)三年簽一次約代表什麼,原民局自己也不知道會不會改價格,那時候我們提很多東西但他們都不甩,他們就認為你再不聽就強制執行,我們原住民跟狗一樣沒有尊嚴。無視這些矛盾,縣府對外界唯一回應僅:行水區違法不安全。然而,水利局至今沒有正式水利調查報告,縣府寧可蓋國宅收租營利卻不想為新店溪、大漢溪上的四個部落蓋堤防保護家園。

15日縣府陳情會議族人都提出這些質疑,但兩造無具體結論,原民局僅口頭承諾先拆已搬到三峽隆恩埔文化安置部落的房戶。原本,族人以為暫緩拆遷並於17日在溪州部落開會商討對策,誰知,隔天上被暴力拆屋。目前最新消息是,19日縣府仍派人四處威脅族人簽自行拆除切結書,切結書上規定住戶縣府下次來拆除決無異議。目前,已有三戶在不知完全情況下簽署,但也有族人開始重新搭造房屋。北縣都市原住民住宅政策充滿暴力,誰說政府安置國宅的美意,溪州部落不領情。

 
收藏本文: HEMiDEMi個人書籤 MyShare個人書籤 Yahoo分享書籤 funP推推王

This Post has No Comment Add your own!

張貼留言